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city.wust.edu.cn

电话:027-86490576

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家大湾特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于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属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学院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武汉市东湖之滨,坐拥湖光山色,尽享武汉著名景点“东湖绿道”秀丽风光。校园北邻武汉火车站,高铁、地铁、公交全方位覆盖,出行尤为便利。校园占地面积860余亩,建成包括教学楼、运动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各类实验室、标准学生公寓、教工宿舍、食堂、超市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70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0万余册,电子图书61余万册。学院还建有千兆校园宽带网络、广播电台、英语教学专用无线广播台等。

  足球场绿色长廊教学楼足球场绿色长廊

  学院目前设有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3个,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医学、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3000余人。

  武汉科技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层和骨干教师主要由武汉科技大学选派。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近700人,其中副高以上教师近300人。同时聘请了300余名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211”高校的兼职教师。学院坚持开放性办学,与英、美、法、日、韩、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十多所高校建立长期的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常年聘用外籍教师8人,选送到海外学习深造和实习实训的学生已有1000多人。

  860 亩

  校园占地面积

  50 万平方

  学院建筑面积

  7000 万元

  教学仪器设备

  110 万册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61 万册

  图书馆馆藏电子图书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院积极开展专升本教学,为专科学生提供便捷可靠的学历提升通道。

  学院办学16年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累计有数百名学生在全国和湖北省大学生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2006年学院获得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2011年学院获得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一等奖、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二等奖;还有一大批学生在国家级计算机信息和设计大赛中获奖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以及学士学位授予率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非常重视就业工作,在长、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武汉“8+1”城市圈建立了一大批实习就业基地,同时还与武汉铁路局、中国十五冶、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三一重工、中天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以及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等40余所三甲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根据企业和人才市场需求情况,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学院鼓励学生多方向发展,考研、考公务员比例在同类院校中一直居于前列,为有志考研深造和考公务员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复习备考条件。每届毕业生有数百人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先后有数百名优秀毕业生被中央机关和其他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学院2002年创立以来,秉承“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得到社会好评,获得多项殊荣:“中国示范独立学院”、“中国独立院校综合实力排名十强学校”、“中国独立学院毕业生最具创新能力样本院校”、“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据中国校友网公布的《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我院2012、2013、2014、2015连续4年排第8位,2017年排第5位,保持在“全国一流独立学院”行列。2015年人民网公布的《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100强》,我院在全国400多所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排第58位,稳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方阵。 日、韩、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十多所高校建立长期的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常年聘用外籍教师8人,选送到海外学习深造和实习实训的学生已有1000多人。

  学院地处武汉东湖风景旅游区落雁岛,常年绿树成荫,四季鲜花争艳,环境优雅,气候宜人,实为读书陶冶情操之胜地。校园学风良好,学子争相好学;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青春风采洋溢,实为培养人才之殿堂。新生入学如同一群雏雁来到落雁岛,在老师的精心培育下,逐渐羽翼丰满,成为强壮的鸿雁,展翅高飞,奔向远方。


高校招生章程-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校    名: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二、校    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00%。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4、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排序,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

6、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综合分具体计算办法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若相关省份未规定综合分计算方法,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

7、在确定艺术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综合分录取的省份,原则上按综合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参考专业成绩;以文化总分录取的省份,按文化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参考专业成绩;若仍有同分情况,则理科按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

8、在确定普通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理科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参考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

  9、考生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相关单科成绩或相关志愿调剂到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九、毕业文凭: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处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邮政编码:430083

电  话:027-86490576 86490575

咨询 QQ:800848536

网 址:www.wic.edu.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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