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szvtc.cn

电话:0722-3809889;0722-3809888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文、理、工、医综合类公办职业技术学院。

    发达便利的区位环境

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随州市。这里是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的诞生地,也是世界第八大奇迹曾侯乙编钟的出土地。波导公司、东风专用汽车公司、齐星公司、武汉健民集团、武大高科技园等数十家全国知名企业落户随州。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交通便利,汉丹线、宁西线、京广线、316107312国道纵横其境,孝襄高速公路和随岳高速公路穿越随州。

雄厚过硬的办学实力

学院新区位于随州城南新区孝襄高速与316国道连接线中端。距市中心4000米,占地面积1400余亩,一期工程投资1.6亿元,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2005年秋季老校区全部搬迁至新校区。学院新区内现代风格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楼宇相连,错落有致,相映生辉。这里碧树与芳草竞秀,青山与绿水相依,既有鲜明的都市气息,又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是莘莘学子勤奋攻读、矢志成才的沃土,是有志青年锤炼意志、提升素质、走向成功人生的殿堂。学院现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20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人数达到专任教师的30%,并培养和引进了近百名 “双师型” 教师,每个专业都建有学生实训基地。近年来,教师出版个人专著86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000余篇,承担和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8个,12人获湖北省教育科研成果奖。

完善的办学条件和良好的教学质量吸引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在这里求学深造,在校生9000余人。

齐全完备的学科门类

学院设置了人文艺术系、信息技术系、机电工程系、医护系和公共基础课部等5个系(部),开设有:语文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装潢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英语教育、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园林技术等17个应用型专业。

灵活便捷的深造途径

在校学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相应大学学习,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待遇。学院成立有武汉理工大学网络分院,在校生还可直接通过远程教育套读与本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毕业获得专科和本科双文凭。

广阔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所设专业面向市场需求,按“定单式”培养,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与长虹、波导、武汉健民等大公司、全国30多家大型人才市场及众多用人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完备的就业网络,为毕业生开辟了广阔畅通的就业前景。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

 


高校招生章程-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980,学院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邮政编码:441300。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实行“学院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在录取及专业安排上予以承认。

  第八条 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条 我院非英语语言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二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三章  其它

  第十三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还单独评定院级特、一、二、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300元/年。)

  第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2000元/年),还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学工处审核,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毕业时由本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名称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1300       

  电话:0722-3809888     传真:0722-3809889 

  网址:http://www.szvtc.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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