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www.wut. edu.cn

电话:027-8165 2037;81652828;81652829

地址:武汉市武 昌江夏大道1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武昌理工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位于“武汉·中国光谷”,占地1413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学校依山傍水,座落在美丽的梅南山麓,我国最大的城中湖汤逊湖三面环绕,欧式风格建筑掩映在青山绿树之中,校园风景如画,被公认为全国十大最美湖景校园之一。

学校设有生命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商学院、文法与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与传媒学院、护理学院、通适素质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开设62个本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共14000余人。

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79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5%以上,其中,教授96人,副教授223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8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8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2人,“楚天学者” 3人。

学校建有3.52万平方米的一流的现代化图书馆,纸质藏书140余万册,电子图书250余万册,中外报刊2000余种。

各类专业实验室有103个,功能涵盖全校各学科门类;建有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00多个,其中省级实习实训基地2个。

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俱乐部、健身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3D影院、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金融服务网点、医院、超市等设施,一应俱全。

在全国高校中首创“成功素质教育”这一全新的高等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荣获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承担“创新高校高素质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项目,是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独立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任务的高校。2015年,学校的《大学素质学分制理论与实践》荣获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获此教育学类大奖的高校。

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稳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2%,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毕业生签约率位居省属高校第一名,研究生和公务员录取率达18%以上,近30%毕业生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

学科建设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获批生物工程省级重点学科和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学科科研平台;获批同类高校中唯一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办高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获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教学平台29项;获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并获批省同类高校首个研究生工作站。

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交流合作成效显著。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印度等10多个国家的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在日本大阪和法国巴黎开办了两所分校,为学生出国留学深造、国外带薪实习、海外游学和就业开通了直通车。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100强”、“中国十大品牌民办高校”、“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民办大学”等荣誉;在2012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排行榜上居第144位(全国仅两所民办高校上榜)。

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划招生,按生源所在地的批次线择优录取。学生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拥有招收“专升本”资格,专科学生经考试合格可以升入普通本科继续深造。学生还可以修读校内双学位。在全省同类高校中率先与相关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江夏大道16             邮编:430223

     咨询电话:027-81652828  81652829  81652037  

     Http//www.wut.edu.cn

 


高校招生章程- 武昌理工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昌理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2310;湖北省招生代码为2118,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武昌理工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昌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学费按当年在物价部门备案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邮 编:430223

    址:http://www.w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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