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hgnc .net 或www.hgnu.edu.cn

电话:0713-861 6617 8835368

地址:湖北省黄 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作为同城化的人文重镇与全国宜居城市——湖北省黄冈市,是一所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湖北省省属多科性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是拥有750万人口的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05年的“黄州府师范学堂”,历经“省立黄冈乡村师范学校”、“湖北省立黄冈师范学校”、“黄冈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变迁;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黄冈师范学院”;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独立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4年1月,与原鄂东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源整合。历经百余年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涉及理、工、农、经、文、法、教、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种办学层次。学校由南区、北区、西区三个校区组成,现有校园面积1636.15亩。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19364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9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42人,博士、硕士747人。现有国家和省级各类荣誉专家46余人次。学校还聘请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的100余名知名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

  学校现设有18个教学学院,设置本科专业64个,专科专业42个。学校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稳步推进,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定点教改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个,省级试点学院1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荆楚卓越计划项目3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在2011、2012、2013、2014年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中连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连续10年荣获国家奖(其中连续8年荣获国家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电子设计大赛、“CCTV杯”外语竞赛、“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等重要赛事中都取得优异成绩。

  2006年开始,学校先后与长江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现已联合培养100多名博、硕士研究生。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学校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始独立招收与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1个;生物资源研究所、不确定系统研究所等20个研究机构。

  近年来,学校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项,参与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攻关项目6项,主持教育部、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项目40项,湖北省自科基金、社科基金项目112项。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含)奖励分别为 15项和20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68余项。

  学校国际交流广泛。学校与美国、英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高校与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先后聘请了100多位外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派遣100余人赴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200余人次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36位师生赴国外进行汉语教学。2010年,学校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项,2011年起与日本吉备国际大学合办动画本科专业,2014年起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办学前教育本科专业。

  学校毕业生始终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在90%以上,部分院系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达50%。在学校培养的历届毕业生中,一大批成为各条战线上的中坚和骨干: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黄冈中学前三任校长、黄冈所属十县市区80%以上的中学校长、副校长都是我校的毕业生。慕名而来的参观者感慨地说:“黄冈中学和黄冈的基础教育是个谜,谜底就在黄冈师范学院”。

  近年来,我校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农校对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高校绿化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中国新时代,扬帆再起航。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启了新征程。全校师生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文化引领、内涵提升、特色发展、改革转型、服务社会、依法依规”的发展思路,适应高等教育新常态,推进转型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依法治校,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黄冈加快振兴崛起、决胜全面小康、加速区域性增长极建设进程,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周边环境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武汉城市圈内人口最多的地级市,现有人口 730 万的鄂东大市——黄冈市。黄冈史称 “楚头吴尾” ,西靠武汉,东邻九江,长江黄金水道和京九、京广、京珠、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黄冈素有崇文重教的文化传统,人文底蕴丰厚,英才辈出。这里有全国闻名的 “教授县” (蕲春)、 “报人县”(武穴)、“黄梅戏之乡”(黄梅)、“将军县”(红安)、“博士街”(蕲州)、“文赤壁” 、“四祖寺” 、“五祖寺”和黄冈中学;这里诞生了毕升、李时珍、闻一多、李四光、黄侃、熊十力、王亚南、胡风、废名等历史文化名人;近现代革命史上,这里诞生了董必武、陈潭秋、林育英、林育南、李先念、刘华清、王树声、韩先楚、陈再道等一大批革命家、军事家,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黄冈师范学院作为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是鄂东这块人才宝地上孕育各类人才的摇篮。

通讯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联系电话

0713-8616617 8835368


高校招生章程- 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

法人代表陈向军

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十分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招生范围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

(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

六、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1.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2.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3.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招生与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转换专业。

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八、录取原则

1.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按照各省(市、区)招办投档综合分排序执行。

2.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3.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5.学校试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6.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九、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

2.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目前主要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助学基金:①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捐资助学等);②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

十二、报到注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招生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通过黄冈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hg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jiu.hgnu.edu.cn/zs/ )、黄冈师范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 系 人:郝进仕

传    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

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

网    址:www.hgnu.edu.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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