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湖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 ww.whpu.edu.cn

电话:027-83921 022;83928885

地址:湖北省武 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430023)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自1951年建校以来,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现已形成了以轻工食品类学科为特色,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格局。

学校现设14个教学院(部),举办有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17000余人。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食品科学与工程列入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47个,其中,国家粮食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平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

学校现有办学用地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51余万册,上线商业数据库(数据平台)56种,电子图书68万余册,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和湖北省自动化水平优秀级图书馆。建有教学实验室(中心)27个,其中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亿元。

学校拥有一支敬业爱生、潜心治学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400人,专任教师89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90%。教师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第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和省部级高端人才和专家名师70人。学校聘有国家高端外专人选、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50余位知名学者,陈焕春院士、印遇龙院士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马勇、杨金海等专家名师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科研优势突出。近年来,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3项;出版著作、教材700余部;截至2018年3月底,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9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4项。获授权专利645项,其中发明专利183项。多年来,在大食品领域,学校协同具有一流学科的高校,汇聚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聚集行业领军企业,形成学校与科研机构、行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协同创新模式,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秀组织单位首批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完全学分制,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不断强化学习、应用、探究、创新四位一体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特色。以常青科技文化艺术节、创业大赛等为依托,积极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在近三届省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优秀教学成果奖27项,其中一等奖8项。近年来,学校先后建成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一大批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中,每年均荣获大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他们以能吃苦、能干事、能创业的良好素质,受到社会广泛欢迎。

学校面向世界,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与港澳台地区高校也有密切的往来和交流。学校实施国际学生学历教育项目,招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的国际学生。学校获批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具备公派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资格。

学校通过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形成优良校风,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党委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先进党委中心组等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数十项荣誉。

砥砺风雨,谱就华章,武汉轻工大学始终与祖国共奋进。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明德、积学、砺志、笃行的校训,弘扬敬业爱校、艰苦创业、团结拼搏、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内涵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高校招生章程- 武汉轻工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治考、从严治招,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轻工大学,英文名称为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496。 

第三条 学校设有常青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和金银湖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中路36号)。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招委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委会下设的常设机构,代表学校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分省分专业计划),制订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开展考试招生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创新。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分配。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委会审核同意后,报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后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要求寄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我校在各省(区、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主要安排在报考我校人数较多且预投档分数较高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如对考生电子档案中体检结果有异议,学校将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复检。湖北省的考生在学校指定的武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复检,外省的考生在生源省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复检,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如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为空时,一律视为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2019年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药学类(药物制剂、制药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类(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按大类招生。 

第十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蒂赛德大学(Teesside  University)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南犹他大学(Southern Utah University)合作举办工程管理、广告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上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十九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或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录取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投档条件的,按教育部规定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且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各专业间实行“分数优先”的规则,但在内蒙古自治区各专业间实行“专业清”的规则;在江苏省实行考生排序“先分数后等级”和各专业间“分数优先”的规则;在上海市专业组内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规则;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类)+学校”的规则。 

第二十四条 2019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理工类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文史类有广告学,以上专业学费标准相对较高,只招收填报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一律视为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的调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湖北省实行分类投档,只招收填报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此类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同批次线;在河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批较高学费专业单列;在贵州省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单独投档录取;在山西省实行第二批B批次,分计划录取;在四川省、广西区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另设院校代号,分计划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给予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方式执行收费。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和帮扶,并积极做好资助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的学生在常青校区教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学生在金银湖校区教学。 

第三十一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在入学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的二周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的资格审查和复查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制定了转专业和修读双学位的相关政策和办法,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 

第三十四条 毕业文凭: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7-83928885、83921022,网址:http://zsb.whpu.edu.cn,微信公众号:whpuzsb,电子邮箱:zsb@whpu.edu.cn。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六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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