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jyvtc.com

电话:0391-6611068;6621083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位于中原城市群之一的河南省济源市。1993年建校,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被教育部评为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河南省首批品牌示范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设有17个教学系部,47个高职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河南省特色专业5个,河南省示范专业5个,河南省教改试点专业4个,河南省“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革试点专业3个。学院现有教师600余人,兼职教师18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0人,博士、硕士210人,“双师素质”教师19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35人。全日制在校生12600人,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

  学院建有集教学科研、社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和实际生产等功能为一体的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拥有机械电子、计算机科学、商务与旅游、冶金化工、现代教育与信息等专业实验实训室162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建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和机械制造实训基地,4个河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财经类综合、电子信息类综合性实训基地。建成了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80万册,被文化部命名为一级图书馆. 

  学院积极实施质量立校工程,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发展道路,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近年来,学院建成国家精品教材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获河南省教学成果奖15项,国家和省市科技进步奖25项。国家、省级课题150多项,发表科研论文4000余篇,主编教材700多部。我院学生研制的“爬竿机器人”、“站辅-站长辅助系统”等项目在河南省第五届“挑战杯”上获多项荣誉。

  学院实施“订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模式,先后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能沁北电厂、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河南济源钢铁公司、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企业联合办学,实行“订单”培养,与富士康科技集团、河南新飞集团、河南利达光电有限公司、河南风神轮胎有限公司等200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了长期用人协议。探索形成了多元化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三层次、五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办学特色。开辟了就业绿色通道,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6%,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

  学院建立健全了“奖、勤、助、贷、补”等困难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省政府、学院三级奖助学金,最高奖助金额可达8000元/年,资助学生比例占在校生数的50%。并且开通了贫困生入学绿色通道。

  近年来,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最具特色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校、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中原经济区建设最佳服务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决策与招生有关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和监察室(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发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学校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若考生高考实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实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成绩次序,从高到低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成绩排序录取。

4.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分配专业时首先根据考生的原始成绩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 -185cm,身体暴漏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任何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史、无色盲。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

1.文经类专业3300元/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医学类专业44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6人间800元/生·学年。

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时入学。学校通过“奖、勤、助、贷”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4.院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0元。

5.学院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1000元。

6.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得不同等次的成绩给予一定奖励。

7.学院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8.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4000元。

9.研修生助学金:经学院批准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的研修生根据考核成绩最高可获得4000元的资助。

10.勤工助学。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劳动,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11.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支付,毕业后学生自付利息,每笔合同最长期限为13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犯招生有关规定的违规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对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6636611  6636622

传  真:(0391)6611068

地    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中段88号

邮  编:459000

信访电话:0391-6621022

网    址:http://www.jyvtc.edu.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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