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hist.edu.cn

电话:0373-304012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39年,前身为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建的延安自然科学院大学部生物系,历经北方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长治分院、北京农业大学长治分校、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

学校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占地面积2478亩,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总量达285万册(种),中外文期刊1500余种。学校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建有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3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有省博士后研发基地和院士工作站3个。有“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级现代蜜蜂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河南省现代棉花产业技术体系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河南省“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基地和农业新技术培训基地。

学校设19个教学学院,65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职教师资专业建设点专业和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5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名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3个。有河南省重点一级学科10个,作物学被评为河南省A类优势特色学科。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涵盖28个培养领域。学校办有成人教育学院和民办独立学院——新科学院。

目前有各类在校生53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34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9000余人,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多层次、多科性的办学格局。建校以来,共向社会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新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买兴普等11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国尤其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6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66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80余人,“双聘院士”和中原学者7人,省、校级特聘教授24人,教授154人,副教授564人,博士、在读博士470余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12人,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16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获得者53人。聘请中科院院士赵其国、盖钧镒、成卓敏,中国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39年,前身为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建的延安自然科学院大学部生物系,历经北方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长治分院、北京农业大学长治分校、平原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

学校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占地面积2478亩,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源总量达285万册(种),中外文期刊1500余种。学校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建有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3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有省博士后研发基地和院士工作站3个。有“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级现代蜜蜂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河南省现代棉花产业技术体系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河南省“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基地和农业新技术培训基地。

学校设19个教学学院,65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职教师资专业建设点专业和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5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名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3个。有河南省重点一级学科10个,作物学被评为河南省A类优势特色学科。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涵盖28个培养领域。学校办有成人教育学院和民办独立学院——新科学院。

目前有各类在校生53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34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9000余人,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多层次、多科性的办学格局。建校以来,共向社会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新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买兴普等11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国尤其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6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66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80余人,“双聘院士”和中原学者7人,省、校级特聘教授24人,教授154人,副教授564人,博士、在读博士470余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12人,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16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获得者53人。聘请中科院院士赵其国、盖钧镒、成卓敏,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改平、陈焕春、喻树迅、陈宗懋、程顺和等7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战略,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创造性构建了在全国颇具影响的“双师型素质、双基地建设、双技能训练、双证书制度”“四双”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了职教师资培养的“双岗实习、置换培训”实习新模式,开展了“专业+专项+专证”和“学科+专业+基地+公司+农户(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2001年以来,完成教育部教改项目8项、河南省教改项目100余项。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达95%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兴校”战略,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改革开放以来,完成国际合作项目,国家“863”、“ 97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攻关、转基因生物重大科技专项支撑计划等科研课题3629项,获科技成果奖1546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国家发明专利多项。学校培育的小麦高产品种“百农3217”,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创造社会经济效益50亿元;小麦新品种“百农矮抗58”、“百农207”、抗虫棉花新品种“百棉1号”、“百棉985”通过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在全国大面积种植并推广到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百农矮抗58”连续6年成为河南及黄淮南部麦区推广面积最大的品种,累计种植面积超过3亿亩,增产效益达300余亿元,2013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国家粮食核心区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英国、荷兰、加拿大等国的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与美国布瑞纳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德国马格德堡大学、韩国江原大学、荷兰农业学生交换及学习访问基金会等开展了合作办学,常年聘有美、英等国的外籍专家任教。

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河南省教师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科技创新十佳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50余项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大学,河南科技学院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以更加饱满的进取精神和更加蓬勃的昂扬斗志,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为早日把学校建成师资培养特色更加鲜明,农科优势更加突出,在同类院校有重要影响、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河南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河南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467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和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本科在河南省新乡市,专科在河南省辉县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照“严格执行政策、合理调整结构、突出特色优势、积极服务发展”的原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编报、调整工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学校将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本科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和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关录取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

第五章 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2019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一)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学校在河南及外部相关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录取时,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差值为:第1、2专业志愿间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级差2分,第3、4专业志愿间级差1分,其余专业志愿间级差0分。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新生。

(二)对口本科、专升本

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三)体育本科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体育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四)艺术本科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河南省的艺术类专业及山西省的书法学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河南省以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山西省的书法学专业除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五)保送生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19年保送生招生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具备保送资格的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保送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内,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第十九条 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一)普通专科、对口专科

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并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二)艺术专科

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第二十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普通专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本科、对口专科: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升本:依次按外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专科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的艺术本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艺术本科:依次按专业校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采用专业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生源不足,在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征集志愿时可同时征集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优先于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录取规则,对于所报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在同批次、同类别招生的其它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将对其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本、专科专业开设的外语课程仅有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2019年暂定学费标准为:

(一)本科

文科类:3400元/生·年   理工类:3700元/生·年

艺术类:5700元/生·年

(二)专科

文科类:3300元/生·年  理工类:3600元/生·年

艺术类:5600元/生·年

(三)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文科类:14000元/生·年  理工类:15000元/生·年

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河南科技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

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HIST-Z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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