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南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hpu.edu.cn

电话:0391-3987226;0391-3986000;0391-3986111

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重点建设骨干高校

●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理、工、管、文、法、经、教、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和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普通日校在校生360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生20300余人,高等职业学院在校生5000余人,应用技术学院在校生650余人。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北依太行,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毗邻,交通便利。焦作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秀美的自然山水,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优良的人文与社会环境。在学校办学历史上,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地质学家翁文灏、工矿泰斗孙越崎和张仲鲁、张清涟、丁观海、张伯声、邓曰谟、李钟美等众多留美学者先后出任学校领导职务或教授,引领学校承载起培养工矿高级技术人才的历史责任,为民族工业振兴、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特殊贡献。历经时艰,学校铸炼形成“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办学精神、“育人为本,崇尚学术”办学理念、“明德任责”校训、“好学力行”校风、“严慈,严谨,严格”教风、“勤勉求是”学风和“勤奋务实,爱国爱校”办学传统等核心价值理念,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学校占地面积4000亩,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设施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单位。学校设有27个学院和万方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亿元,建有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和电工电子、物理、语言实验中心等42个实验中心(室),1座地球科学馆。图书馆藏书240万册,另有电子图书资料273万种,各类中外文文献数据库50余个,全面实行自动化管理,获得省高校图书馆现代化技术应用评估优秀评价。学校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城市节点单位,校园网覆盖全校各个区域,获教育部“高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学生公寓和食堂分别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示范性学生公寓”和“示范性学生食堂”。拥有3座标准田径运动场、各种球类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完善的文化体育设施。

学校设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硕士推免权和开展本硕连读、硕博连读资格,享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权,具有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在17个工程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75个本科专业,覆盖9大学科门类。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名师荟萃,鸿儒云集,拥有专任教师1886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者733人,两院院士9人(含双聘),长江学者和省特聘教授等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部)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8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3人;还外聘200余名国际国内著名学者、专家、院士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和“重基础、重实践、重创新、重品德”的教育教学思想,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在不断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的同时,强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构建特色鲜明的本科教学工作新体系,教学基本建设成果丰硕。近年来,先后建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等47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16个省级特色专业、24门省级精品课程等74个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承担国家和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80多项;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58项。近三年出版包括国家、省部规划教材155部,1部国家级精品教材,22部国家、省级优秀教材。2012年,学生获得国家和省部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164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全国性奖学金1060人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2012年度荣获“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高校科研实力与考生择校”2012年高考招生咨询大型公益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

学校坚持“科研与教学并重”办学指导思想,大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育特色学科品牌,拥有21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中心38个;拥有安全技术工程、直线电机理论及应用、精密工程、应用数学等31个校级研究所。

学校长期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着眼服务能源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着力开展科技创新,在若干领域取得了一批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5年来,学校累计获得科研经费近8.0亿元;年度获国家“973”或重大科技攻关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2项,科研总经费超2.72亿元;完成省部级各类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委托技术服务与技术开发项目400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20项,自主研发20多个专利产品在全国各大煤业集团及石油企业广泛应用,科技创新能力与学术水平显著提升。

学校是河南省较早实行开放办学的高校之一,秉承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开放办学理念,实施“开放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日本、韩国等20多个国家地区的5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国际学术活动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术交流和文化融合,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提高。

在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共为国家培养15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绝大部分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有不少人成为知名的专家、学者、院士或担任省、市和大型企业的领导职务。他们在不同岗位上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时代进步的重要力量。

百年理工、世纪风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的河南理工大学,正按照学校第一次党代会和“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描绘的宏伟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奋力开创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局面,谱写无愧于民族的时代华章。


河南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河南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英文译名: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460。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管、文、法、经、教、艺术、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属重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第七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第八条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校址位于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学校占地面积41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有南北西三个校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河南理工大学医学院、文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北校区)。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河南理工大学平煤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在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主任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中,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第十七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八条 设计学类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专业课成绩占60%和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成绩除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要求河南省音乐表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视唱、乐理、听音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舞蹈编导专业在河南省采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等专业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本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调整计划必须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2019年暂定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每生每年(下同)57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8000元,护理学、药学本科专业4500元,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14000元,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网络工程(本科二批)专业12000元,其他本科专业3400~3700元;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9000元,医学院专科专业44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途径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问题。

第二十八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19年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454000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zsglk@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3986000  3986111  3987225 398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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