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sdor.cn

电话:0538-8369666,8369888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立于2005年6月,是由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黄金集团联合举办,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院校。学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单位、教育部“数据中国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单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协会(USCPA China Society)理事单位,被誉为“优秀应用型财经人才的摇篮”。
    学校秉持“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本着“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建立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五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培育了“胸怀天下、勇攀高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东方精神,明确了“一体两翼、扎根地方、服务产业、开放融合”的发展战略,走出了一条适应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既充分发挥高水平母体学校的支撑优势,又真正体现自身办学特色的发展之路。

 

修身治学 理想园地


    学校地处“五岳独尊”、“中华国山”的泰山脚下,南眺孔子故里圣城曲阜,北倚华夏母亲河黄河,山水圣人荟萃于此,文化底蕴丰厚,学校占地530余亩。凤凰河畔树茂风清,园林景观错落有致,校园环境安静优雅。信息化教学设施完备,生活配套完善便利;图书馆纸质藏书近50万册,电子图书百余万册,期刊6200余种,“掌上学习通”移动图书馆全面上线,为学生潜心治学和健康成长提供了优越条件。


优势专业 雄厚师资


    学校积极对接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前瞻设定学科专业布局,现有会计学院、财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学院,正保会计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曙光瑞翼大数据学院、东方世博数字创意学院4个特色学院,开设涉及经、管、文、艺、理等五大学科门类的28个本科专业和特色专业方向,形成了紧密对接产业链的应用型专业体系。
    依托母体高校雄厚师资力量,学校形成了一支以山财大教师、自有教师为主体,以行业(企业)专家为补充的学术型、应用型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可靠保障。学校实施“百名教师下企业计划和百名企业专家进校园计划”,荟萃行业领军人才、管理精英参与教育教学;聘请了几十名各领域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省级教学名师领衔的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

 

特色培养 多元成才


    学校积极践行“人为本、德为先、学为上”的育人理念,“一人一方案”全面实施大学生主体性、个性化学分制教学,营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尊重个性、激发潜能的教育环境;以入选教育部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为契机,不断深化“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组建数据科学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曙光瑞翼大数据学院、东方世博数字创意学院等特色学院,面向全国产业布局和山东省“一圈一带”区域现代服务、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一线,培养具备创新精神、职业素养、人文情怀、社会责任感较强的管理、服务能力和较高技术应用能力的优秀经管人才。
    ★ 创新成果丰硕
    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山东省软件设计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赛事中屡获佳绩,荣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500多项。
    ★社团活动多彩
    学校全面推行第二课堂“五个一”工程(科技学术、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文体艺术和身心发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欣欣向荣,现有学生社团近百个,社会实践活动基地88个,义务支教基地17个,学生社会实践参与率100%,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施展才华、飞扬个性的广阔天地。有近百人次荣获省级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广西“追锋”支教团队5次荣获省级重点团队,贵州习水支教团队2次荣获省级重点团队荣誉,学校连年被团省委评为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校园文化活动精彩纷呈,“东方讲坛”、“创业大讲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嘉年华社团活动月”等成为校园文化品牌,让东方学子度过大学最美好的时光。
    ★就业创业平台宽广
    学校健全就业工作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始终把学生就业作为“最大民生工程”,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3%以上。毕业生因创新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扎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学校获“新浪网2017年度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本科院校”奖项。与地方政府和知名企业合作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培育中心,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政策和平台支持,让每一个立志创业的学生都拥有自主创业的广阔空间。
    ★ 深造渠道畅通
    根据学生学习,实施分类培养,鼓励学生升学深造,专升本录取率达28%以上;近年来硕士研究生录取率稳步攀升,数百名学生高分考取“985”、“211”名校及地方高水平大学。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与马来西亚精英大学联手打造“国际专升本、本硕连读、双文凭本科”联合培养人才模式;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共建金融管理与实务(专科)国际实验班,前三年在国内学习,获得东方学院专科学历证书,第四年在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学习,顺利毕业后可获得硕士学位;与新西兰商学院联合打造“3.5+0.5+1”本硕连读项目,(“3.5”表示在国内完成本科前七个学期课程并达到该项目入学要求。“0.5”是指第八学期前往新西兰商学院学习硕士预备课程,完成新西兰国家英语证书五级课程并获得证书,“1”是指该项目学生可以在新西兰林肯大学、梅西大学或坎特伯雷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还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通过专升本、本升硕、专升硕、寒暑假游学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生提供多种交流深造机会。

 

科研服务 成效显现


    学校积极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应用科研水平,“政、校、行、企”联合共建高水平科研服务平台。成立“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与泰安市合作共建泰山文化研究院、与中国创业智库合作共建“中国创业智库山东研究院”等,近年来承担教育部“产教融合”促进计划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百余项,逐步形成了教学科研互动,科研反哺教学的良好局面。学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责任与价值。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赞誉鹊起 社会满意


    近年来,学校办学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美誉度与日俱增。尤其是步入“二次创业、二次提升”新阶段以来,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充分信任,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示范单位”、“中国独立学院杰出品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山东最具社会口碑高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称号。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999。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立于2005年6月,地处“五岳独尊”的泰山脚下,是由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黄金集团联合举办,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院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4个特色学院,29个本科专业和特色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

学校依托母体学校山东财经大学的雄厚师资力量,形成了一支以山财大教师、自有教师为主体,以行业(企业)专家为补充的学术型、应用型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全面实施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一人一方案”实施大学生主体性、个性化学分制教学,不断深化“政校行企”“专业+产业”四方联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天职,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赛事中屡获佳绩,荣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上百项;全面推行第二课堂“五个一”工程(科技学术、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文体艺术和身心发展),在全省率先启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第二课堂活动欣欣向荣,广大学子有充分施展才华、飞扬个性的广阔舞台。

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英国、美国、加拿大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在全国率先与斯坦福大学的创新创业课程和资源实现对接,双创教育走向国际化。

“政、校、行、企”联合共建高水平科研服务平台,承担教育部“产教融合”促进计划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百余项。与山东世博华创合作共建建立“东方世博数字创意学院”“东方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与中科曙光合作培养国家大数据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与中启创优签订“新金融+财富管理”产教融合项目专业共建协议。“双师制”实习培养模式,让学生收获最实用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历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示范单位”“中国独立学院杰出品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山东最具社会口碑高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本科院校”“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sdor.cn/u62db,最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凡有文艺、体育和其他专长的考生,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须在招生录取前与我校招生部门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可,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勤助贷制度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热门本科专业(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14000元/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金融学(校企合作)专业18000元/年,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动漫方向)180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数字互动娱乐开发方向)28000元/年,其他普通类本科专业130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9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根据学生所选课程不同,学费会略有上下浮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奖励、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2000/年、二挡3000/年、三挡4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政策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对山东籍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减免部分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经济问题。

第二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我校大学生服务中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月300元),对其进行帮助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鲁教财字[2010]27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盖“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印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同时会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也可登录我校网招生信息网http://www.sdor.cn/u62db查询。

第三十二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66号

招生咨询电话:0538-5397888 5397999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址:http://www.sdor.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dor.cn/u62db

E-mail:sdorzsb@163.com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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