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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于2003年,为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综合类高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2005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06年在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得到专家一致好评;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考察评审;2015年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先后获“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8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
学院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雅,气候宜人,是育人治校的理想场所。校园紧邻烟台大学,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餐厅等建筑;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还有大学生文体中心及完备的体育场、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体育活动场地及设施;图书资料、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均能满足教学需求。
学院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面向全国统一招生。设有中文与法律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经济系、会计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食品与生物工程系、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开设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朝鲜语、日语、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德合作)等32个本科专业;设有文秘、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休闲服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等12个专科专业。学院不断优化专业结构,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自身办学定位,加强专业群建设,形成了人文艺术、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机械工程和生物工程技术五大专业群,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在充分依托母体高校优质办学资源的同时,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学院特有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作为教学发展的引擎和教师成长的乐园,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方面发挥了特殊功能。现有教职工907人,其中专任教师66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36.36%,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9.85%。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近三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成绩突出,获国家级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7项、优秀奖8项。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以师兴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基于职业胜任力目标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近五年来人才培养成果显著。有1066名学子考取了研究生,其中2019年考取研究生275人;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45项、二等奖149项、三等奖281项、优胜奖1项、优秀奖2项,省级特等奖17项、一等奖84项、二等奖142项、三等奖173项、优秀奖50项、优胜奖8项、佳作奖4项,完成作品奖3项,合计奖励959项;帮助近两万名毕业生走上就业岗位,与校外企业、研究所建立了近140个成熟稳定的实习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试验园作为独具文经特色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实习基地,为在校生提供“双创”平台,有60余家项目入驻试验园,24个项目注册公司,1000多名毕业生参与其中。
随着教育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入,学院加快了对外交流、开放办学的步伐。2008年学院经省教育厅批准获得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10年经国家外专局批准获得聘请外国专家资格;2017年成立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整合校内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工商管理国际班项目和留学生教育等资源,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国际化发展空间。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在校生创造了到合作院校进行交流学习、专升本、本升硕等机会。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按照“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宏观的视角,把握时代脉搏,探寻教育规律,将文经学院建成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竞争力,特色鲜明,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卓越本科教育并达到同类高校国内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院位置及环境:学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东邻),北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 26400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是2003年由烟台大学申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首批独立学院。2005年1月,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06年4月,在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专项调研。目前在校生13300余人。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学院目前设有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朝鲜语、日语、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2019年新批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32个本科专业;还设有文秘、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休闲服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12个专科专业。
学院现有土地630亩,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文体中心、宿舍楼、餐厅等设施;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中型体育场和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二条 201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有关联或相近成绩高的考生。
5.我院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份,根据模拟投档的情况和各省录取文件,投档比例设置为1:1,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不予退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7.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学校无任何自主加分政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等。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会计学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中德-机械类)34800元/学年;专科专业全部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按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执行。
第二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
中德合作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学制4年,采取“3+1”培养模式,前三学年主要进行德语语言强化、部分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学习,第四学年按照有关规定,合格的学生到德国留学一年,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我院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学习优秀一、二等奖、学习进步奖,此外学院还设有各种单项奖,包括技术创新奖、人文艺术奖、体育拼搏奖等证书。助学金: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分别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3000元及40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5-6915009
学院传真:0535-6915078
学院网址:http://wenjing.yt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enjing.ytu.edu.cn/zsxx/index.asp
E-mail: wjxyzb@yt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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