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s://www.ytetc.edu.cn/

电话:0535-6386611 6385511 6937292 6381766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始建于1957年,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试办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60多年以来,学院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高素质技能人才。


学院占地总面积864亩(含实习工厂),建筑面积213248.07平方米,固定资产5.26亿元,馆藏图书67.4万册,电子图书4047GB。建有135个实验、实训室(车间),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30个校内实践基地,11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


学院专业建设成果显著,设机械工程、电气与新能源工程、信息与传媒、经济管理、汽车工程、航空服务、动力工程、工业技术应用八个系,学院办学“立足开发区,服务烟台市”,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面向烟台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精心打造智能制造、海洋与环境、商贸流通、城市交通、现代服务、文化传媒、高端化工与材料、信息技术等八大专业群专业群,是企业新型学徒制省级试点学校,“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群”在我市仅有学院一家,“航空服务”专业在全市最早开设。学院参与国家级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拥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教改项目20项,省级教学资源库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新型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2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69人,教授、副教授181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85.4%,硕士研究生导师1名,“省首席技师”2名、“省教学名师”3名、“省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技术能手”5名、烟台市首席技师6名、烟台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市级突出贡献技师7名、高级技师144名、市级技术能手18名。


学院科研成果丰硕,获得政府科研成果奖59项;纵向科研立项300项,横向科研项目(企业委托课题)37项,到账金额200.15万;出版著作、教材208部;发表学术论文1976篇(其中SCI、EI等83篇、北大中文核心221篇);取得专利授权349件(其中发明专利49件);转移转化科技成果24项,2017年、2018年“专任教师取得专利数/专任教师总数(%)”分别达到7.44、24.82,连续五年超过7.0以上,高于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中位数。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探索完善工学结合教学体系,实施一体化课程改革,将思政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工匠精神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实施系、院、市、省、国家五级竞赛机制,形成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人人参与的竞技文化。学生近三年来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超过600人次,获奖总数和一等奖数均居全省前茅。毕业生合格率、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领证率达到98%以上,就业率达到98%以上,广泛分布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LG乐金显示有限公司、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和外资企业。


学院坚持“校企一体,产教融合”的开放办学模式,依托行业、产学研联盟,以项目为纽带,坚持“广精尖”的校企合作理念与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正海集团、舒朗服装、艾迪精密等烟台市及周边170多家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多形式、多层次、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关系。学院是德国DMG公司的合作院校,中国航空协会人才培训基地,世界500强企业施耐德电气集团公司合作院校。现建有2个省级企校共建工科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山东省现代学徒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与正海磁材有限公司合作,电子商务专业与烟台星商电子合作)。学院与阿里巴巴和eBay共建跨境电商生产性实训基地,与施耐德电气合作共建智能控制实训中心,正在推进与华为合作共建物联网及5G技术实训中心、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训中心,与西门子公司合作共建智能制造实训中心,与中集来福士合作共建焊接技术自动化实训中心,以及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合作共建中德创新平台。通过与业内顶尖企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助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学院主动融入省市、烟台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发展需求,依托电气与新能源工程系,与科大讯飞、国兴智能、尔湾海洋、博锐机器人等公司合作组建了“烟台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研究院”,重点开展涉及工业机器人、智能加工、智能海洋、智慧城市等方向的研究,助力企业在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应用和生产转化;依托信息与传媒系,联合北京青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烟台大数据(云计算)应用技术研究院”,围绕实施阿里云认证培训、技术交流与成果转化、组建专家智库等方面,打造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备完善的“奖、贷、助、减、补”等多位一体的助学服务体系和“校、系、班级、宿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四级预警机制。学院建有2000多平米的青春创业孵化园,可同时容纳20余个项目入驻营业,学生自主管理,项目完全免费,是我院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重要平台。学院建有各类学生社团150余个,建有志愿服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学生素质拓展基地10余个。学院每年举办大学生体育节、社团文化艺术节、宿舍文化节、心理健康节,形成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相融合的校园文化。


学院秉承“好学敏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养成“厚德、精技、严谨、关爱”的教风和“明德、尚能、友善、笃行”的学风,取得了良好的办学实绩,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德育优秀高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数据截止2019年6月)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 “省级文明校园” “省级德育优秀高校” “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 “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学院简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69人,教授、副教授181人。

学院建筑面积213248.07平方米,固定资产5.26亿元,馆藏图书67.4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建有135个实验、实训室(车间),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30个校内实践基地,11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

学院参与国家级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拥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 根据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2019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业节能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快递运营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共37个专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要求:女生:4075px—4350px;男生:4325px—4600px;

2.面貌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侧矫正后视力应在4.5以上(E表);

4.其他要求: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1. 女生身高:4000px(净高)以上;男生身高:4250px(净高)以上;

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4.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大类间计划可调整。

3.山东省“3+2专本贯通”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进档考生如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则按照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3+2专本贯通”相关专业;如考生未被任何“3+2专本贯通”专业志愿录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4.校企合作专业各专业间计划可调整。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8.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8800元/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7800元/年;空中乘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住宿费: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内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网址:http://www.ytetc.edu.cn

招生就业处邮箱: zhaosheng@ytetc.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