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省

录取批次:本科

院校官网:http://www.sdufe.edu.cn/

电话:(0531)88596191,81793555,81793666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坐落于享有泉城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教育、艺术八大学科门类,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的财经类大学。

历史沿革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筹建,2012年6月9日正式揭牌成立。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岚清、姜春云、王丙乾、陈至立等题词祝贺。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是财政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南签署协议,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我省第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也是我省内涵提升和名校建设工程第一所重点支持的高校。2017年12月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明确了全面建成全国一流财经特色名校发展目标和“坚定一流目标,贯穿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大战略”的1234发展思路。

办学条件

学校在济南市有燕山、舜耕、圣井、明水四个校区,占地3264亩。另有莱芜校区,占地800亩,单独招生。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各类实验室150多个,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70多个。校舍建筑总面积119.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图书馆藏书270万册,电子图书967.8万册,数据库362个,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

学科专业

学校是目前全国在学规模最大的财经类大学,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33000余人。设有24个教学院(部),60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5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3个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2017年12月28日,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两个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B+,两个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为B-,成为有两个以上B+学科的三所省属高校之一,成为山东省唯一拥有B以上经管学科的省属高校,整体学科实力进入全国财经高校前10名。

师资队伍

学校具有一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和学缘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95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7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176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872人。我校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7人,“泰山学者”工程人选1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省级教学名师17人,山东省齐鲁文化名家1人,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2人,博士生导师76人。

人才培养

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顺利通过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拥有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7个,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专业(群)3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6门。在近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省部级以上45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2项,二等奖17项。在全国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数学建模竞赛、统计建模竞赛、英语竞赛中屡获嘉奖。2016年在创青春全国创业大赛上勇夺3项金奖,2018年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1项。在中国高教学会公布的《2014-2018年人文社科类本科院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本科)TOP20》中列全国第2位,全国财经类院校第1位。大学生创业园获评2016年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大学生男子排球队荣获“世界大学生五球锦标赛”排球(2010年)冠军、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2008-2011年)三连冠、全国学生运动会男子排球两届冠军(2012年、2017年)。我校毕业生多年来一直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高度评价,就业质量、就业层次稳居全省高校前列。由BOSS直聘发布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100强》排行榜,我校已连续4年入榜,2018年位列全国第68位。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412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2项、教育部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286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49项;被SCI、EI、ISTP和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329篇;获得科研经费共计7578.4万元。共建“中国财政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会计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首批重点新型智库1个,并承担建设28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学校主办《经济与管理评论》和《山东财经大学学报》两种学术期刊,其中《经济与管理评论》入选2017-2018年度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018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获准立项25项,位列全国高校第45位,财经类高校第2位,省属高校首位。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获准立项22项,位列省属高校第2位,同年学校首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国内外合作交流

学校是“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合作院校。与加拿大、新西兰、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6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实质性的交流合作关系,是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ASREU)创始成员高校之一,亚太管理学院联合会(AAPBS)大陆12所高校之一。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新西兰Unitec理工学院、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日本东京经济大学、英国龙比亚大学、法国雷恩第一大学、台湾地区淡江大学等国(境)外大学合作,每年选派数百名学生赴海外访学或本科就读研究生项目,实施本科、研究生双学位教育。现有世界30多个国家200余名国际学生来校攻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或进修语言和专业。与山东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山东社会科学院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近年来,为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山东省财政厅等单位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

第四条 学校地址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莱芜校区:济南市莱芜区山财大街5号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本科教育始于1952年, 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1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教育部特色专业,1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专业(群)。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在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B+,进入全国前10%-2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623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涉及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等3个专业类),按专业类招生新生1年后确定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七条 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安排专业(类)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专业(类)录取规则: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从高到低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内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学校对浙江省进档考生录取时,依据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对报考外语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第二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莱芜校区单列招生代码,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考生本科期间学习与生活均安排在莱芜校区。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定的标准执行。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还为学生提供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助学金、爱心传承助学金、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奖助项目。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奖励办法》、《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爱心传承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临时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评选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七章 新生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科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盖“山东财经大学”印章。

第三十二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25423、88596191

传真:0531-81793555

招生专题网站:http://zhaosheng.sdufe.edu.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校园风光

4dee9ea9bccd04fdcc85d5704779ab81.jpg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