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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师范学院坐落在“天下英雄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省旅游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现有昌北、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53.97亩。
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历经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江西教育学院(1958年)等发展阶段。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更名为南昌师范学院。67年来,学校以师资培训“起家”、以教师教育“兴业”,承担新中国成立初期培养中小学合格教师的社会责任,肩负改革开放后基础教育教师学历补偿教育的历史重任,勇担新时代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时代使命,从南昌市豫章中学小礼堂出发,六易校名、十迁校址、几更体制,走过艰难坎坷而卓有成效的办学历程,孕育“红色初心、砥砺创新”的办学精神,形成“以师为主、根植地方、突出应用”的办学传统。
人才培养。设有12个二级学院(系),25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教育、艺术、管理、理、文、工、法7个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8652人(本科生6736人、专科生1916人),生源来自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现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88项,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4个。2013年以来,学生获全国师范生技能大赛、 中国机器人大赛一等奖等学科与技能竞赛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726项、专利13项,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江西省最美大学生”等荣誉。罗小庆同学负责的“一线生鸡 金凤筑梦”大学生扶贫助农创新创业项目,作为江西高校唯一项目亮相2019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得到李克强、万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11名师生主编、主导、主演的“金色赣鄱”江西彩车展演代表江西4600多万人民亮相国庆70周年盛典,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群众游行地方彩车最高奖项“华美奖”。江西省委书记刘奇,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施小琳莅校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8”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政课建设专题调研时肯定育人成效。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95人,其中教师567人(专任教师438人)。教师中正高职称68人、博士82人(另有在读博士25人)。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人选和荣誉获得者分别为7人、69人,兼职博士、硕士生导师31人,聘请欧阳自远院士等专家学者91人担任荣誉(客座、兼职)教授。建校以来,在逻辑史、书院史等学科领域涌现出周文英、李才栋等一批全国知名专家学者。
科学研究。现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平台;与中科院共建家禽分子育种技术联合实验室。江西省心理卫生协会等8个省一级学会挂靠学校。2013年以来,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全国教科规划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省级项目90项,获省级科研奖项11项、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8次;发表论文1925篇(SCI、EI等收录196篇);出版著作110部、教材92部;获专利125项。承担《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意见》起草、《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解读等任务。
国际交流。与印度尼西亚乌达亚娜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基本落地。与英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境)外13所高校及教育机构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与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韩国牧园大学等高校建立交换生合作关系。2013年来,师生赴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境)外开展教育合作交流访问、校际交流、文化交流、汉语教师志愿者、公派留学等204人次。
教育培训。依托挂靠学校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公室等中心和平台,实施教育部国培示范项目及省培、委培、援培项目,培训学员遍布全国17个省、覆盖江西11个设区市的100个县(市、区),获教育部及学员、专家好评。江西2446名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749人在学校参加过集中培训,占比30.6%,100%参加过学校远程培训。学校为江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终身学习作出重要贡献。
社会影响。累计培养本、专科学生14.1万余人,集中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教育管理干部11.2万余人次,远程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300余万人次,涌现出一批在基础教育、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工作的知名人士,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80余人,高级、特级教师等名优教师8000余人,成为江西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学校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和先进单位,连续5年获江西省综治先进单位、连续2年获江西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获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国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中国科普联盟科普基地校、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年度双创示范奖。2016年以来,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1040条(次)。(数据截至2019年10月)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要
(一)学校全称:南昌师范学院
(二)校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 邮编:330032
(三)学校代码:14437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五)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十公开”、“十不准”、“三十个不得”。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要素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分省(以下统称为生源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生源省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生源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对跨省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总原则: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生源省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专业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有关规定与要求的、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生源省如实行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专业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有关规定与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分数排队的依据为:(一)文史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二)理工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第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报到注册后所涉招生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5人的,学校可将已录取学生先行告知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除另有规定,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组织校考的生源省,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计划调至文理科录取。
对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生源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二)摄影专业
组织校考的生源省,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即: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不分文理按照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对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生源省,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职(专科)层次:认可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认可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理部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报到、注册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不报到的,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有身体问题不适合当前就读专业的,调整就读专业;如因身体原因不能满足就读的,不予注册学籍。
第六章 资助、奖励
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地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017(兼传真) 83811781 83818931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信息通过南昌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ite.ncnu.edu.cn/zjc 公布。
南昌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jxie.edu.cn
第二十六条 学校咨询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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