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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依托近60年办学历史的东华理工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在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创办的,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教兼备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为更好地利用东华理工大学原有优质教学资源,以确保提高教学质量,于2010年调整至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校本部)招生和办学,2016年将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计划招生1905人。
东华理工大学于1956年由原中国核工业部创办,1999年国家军工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后,由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一所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的多学科性综合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目前在校学生7094人,今年招生本科专业25个,综合排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学院在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会计学、英语、法学专业做为首批参评专业,分别荣获全省13所独立学院(三本)排名第一、第二、第四的优异成绩。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主要教师来源于校本部各个学院,任课教师49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20名。现拥有各类实验室9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校外实习基地39个, 并拥有众多的高精尖仪器设备。学院图书馆藏书资料丰富,拥有纸质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个。学院拥有实验大楼、室内体育馆、校园网等各项配套学习设施,且生活设施齐全。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先后获得全国写作大赛一等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东南赛区总冠军,并获北京总决赛最佳辨手称号;全国英语竞赛二等奖,三等奖,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近几年连续在全国数学建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2015年全国英语竞赛非英语组(江西赛区)特等奖,2014年江西省本科生测绘技能大赛第一名;同时在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江西省电子电脑、机械设计、江西省创业大赛、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江西省高校足球联赛等大赛中成绩优异。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全院上下联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开展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区建立实习就业基地40余个。2013年初,学院被省教育厅评为“2010-2012年度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将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欢迎广大莘莘学子报考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学院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邮编:344000)
招生办电话:0794-8258122 8258329
招生办传真:0794-8256455
招生办联系人: 谢老师 康老师
E-mail:ecit8258329@163.com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网址:http://www.ecutcj.edu.cn
东华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ecut.edu.cn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代码:13432
二、办学性质及层次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依托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优质教育资源和近63年的办学经验,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5月成立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体育、艺术类按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原则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我院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7、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加盖“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电子注册;符合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六、奖助办法
1、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优秀学生即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还可享受学院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特等2600 元/年,一等2000元/年,二等1300元/年,三等800元/年,以及学习进步奖学金和优秀特困生奖学金600元;
2、学院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贫困学生帮扶体系。表现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和风险保证金由国家和学校支付)用于顺利完成学业;
3、为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大学生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批准,文史类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13500元/学年,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14500元/学年;专业住宿费:1000元/学年·人。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邮编:344000 E-mail:188671103@qq.com
通讯方式: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办
电话:0794-8258122 传真:0794-8258122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http://www.ecutcj.edu.cn 东华理工大学:http://www.e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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