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jxjtxy.com

电话:0791-83809767、83806062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红土地上,在腾飞的南昌经济开发区,在风景美丽的梅岭脚下、赣江之滨,矗立着一所历史悠久而又朝气蓬勃的高等学府——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创建于1956年,前身为交通部南昌公路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江西交通学院,1973年更名为江西省交通学校,1984年曾筹建江西交通专科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850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础课部和成人教育部8个教学系部,共开设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物流管理、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3个专业。

    学院办学环境优良,是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 成立了融合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资源的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发展理事会,创新了“五方联动、三层对接”的办学体制机制,有效推进了融教学生产于一体、各具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专业的办学水平得到了整体提高;学院有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77个,各系部建有独立的、教学仪器设施较为完善的实训大楼,总建筑面积达7.6万平方米。近年来,合作企业累计向学院捐赠教学设备1000余万元,学生获得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荣誉129项,其中2013年、2014年、2016年连续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代物流”、“汽车营销”等赛项团体一等奖。学院是“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根据麦可思数据调查显示,学院学生毕业一年后的就业率、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均高于全国同类院校。

学院不断加强“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拥有一支由全国交通高职教育专业带头人、省部级高校教学名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组成的优秀教学团队,培养了一批注册岩土工程师、省部级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评标专家、道路运输行业专家和科技项目评审专家。

学院紧紧围绕“交通”和“职业”特色,以汽车、道桥等重点专业为引领,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创新了“岗位需求引导、行企标准跟进、三方考核评价”、“系企合一、产学一体”等各具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了行动导向的课程体系,加强了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共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等4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物流管理、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等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筑技术、汽车维修技术等2个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有《汽车底盘电控系统检修》等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1门慕课。与企业共同开发4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合作编写出版教材29部、电子教材5部。2014年,“专业企业一体,生产教学融合的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校厂店三方协同,共育汽车后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的探索与实践”等四项成果,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服务行业,贡献社会。建有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具备交通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江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桥隧专项资质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等产教实体,与省交通运输厅共建江西省交通工程档案馆。依托产教实体,参与了多条高速公路建设和国省道改造,完成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咨询监理308项,总产值3850万元。学院是国家海事局内河船员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驾驶培训学校被评为“全国百所优质服务驾校”,各培训机构共完成各级各类社会培训73000人次。学院是江西省首批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与省内外多所职业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对口支援与交流关系,开设了“西藏天路订单班”和“青海班”,为西部培养了一批交通建设人才。多次承办了全省民族运动会和全国蹴球邀请赛,得到了教育部、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建设成果得到了中国青年报、中国交通报、江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先后荣获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状、省文明单位和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等称号。

“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学院将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努力奋斗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邮政编码33001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江西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十一条 就业前景:学校人才培养,通过深度的校企合作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订单式”培养模式,与众多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另一方面,学校不断完善校内就业机制(指导、服务)和就业市场体系,促进了学生充分就业。多年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起薪高等方面名列同类院校前茅,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批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省内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规程录取。

第十九条 省外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录取规程录取。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考试为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须转学英语。

第二十一条 在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第一专业志愿少于15名录取考生将调剂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在无法征得考生意见时,遵照各地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遇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

本省录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实行限额招生,文史类限招220名、理工类限招240名,各类录取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到录满为止。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该专业的考生,按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考生无第二及后续顺序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重新征求考生意见(书面形式),在无法征得考生意见时,遵照各地录取规程,进行退档或遇不准退档时则按相近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特殊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无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三个专业,报考要求为身体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1.0;身体无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且无相关家族病史。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和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监督电话:0791-83806557,传真:0791-83806557。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06062、83809767,传真:0791-83809767;

学校网址:http://www.jxjtxy.com

招生网址:http://zsb.jxjtxy.com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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