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所在地:福建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fjdy.net

电话:0595-28005628 0595-22778858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是一所创办于1984年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现有2个校区(丰泽校区、洛江校区)2个实训基地(清源基地、乐峰基地),校园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素有“花园式校园”美誉,曾被授予“省级绿色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连续八届蝉联福建省“文明学校”荣誉。   

坚持质量立校,深化校企合作。学院依托行业优势,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大力推进专业建设和深化校企合作,设置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多个电力相关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份招生。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建设了与生产现场一致,甚至部分超前的输配电、变电检修、继电保护等一批实训基地,用于学生实训实践和职工培训,使学生在校内能直接接触生产一线的先进设备设施,同时建立了51家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在校期间技能锻炼提供了坚实基础。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1700多人,技能培训年培训量15万人·天。    

“厚德强技 求是拓新”是学院的校训,一直以来,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技能立身,强化学生技能实践培养。学院按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把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放在首位,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近年来,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技能竞赛屡获佳绩,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实现学生“毕业即就业”的目标。建校34年来先后向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23000多名,为电力行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积淀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丰富的办学育人经验。    

开展闽台合作交流,引入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院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健行科技大学等台湾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选派师生赴台参访、研修、学习。引进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联合开展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办学项目,采用小班教学和双语教学模式,培养国际化电力技能人才。   

学院以“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有用的人才”为己任,努力为青年学子实现对就业创业、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学院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国家电网公司“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精益求精,努力打造一所集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职后教育培训与鉴定、电力行业先进生产技能实训基地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等职业教育学府,以更加显著的办学特色向社会展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魅力!


高校招生章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9〕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院校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均经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均有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觉等不合格者建议谨慎报考电力相关专业,可能影响在电力等特种工种就业。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对外语无特殊要求。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3.录取规则:

(1)福建省内考生,2019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省外考生按照各省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4.当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时将申请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5.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我院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公布专业分流办法,学生在第一学期后按分流办法进行专业选择。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05] 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取得相应的学分,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准予毕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学校为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拨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05628;如果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5-68098025。

七、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学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助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特困生4000元/学年·人,贫困生25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至10月份,新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19级新生入学须知》。

4.勤工助学。本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社会资助。学院积极筹集社会助学金,资助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628、0595-22778858(含传真)

13559375709(张老师),18905951758(陈老师)

网址:www.fjdy.net/zs

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

Email:zs28005704@163.com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高职层次招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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