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安徽省教育厅

所在地:安徽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hfuu.edu.cn

电话:0551-6215811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2年举办研究生教育,2016年进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8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并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基金,把学校整体建成中德教育合作示范校。目前学校正在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合肥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544亩,建筑面积53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9亿元。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7大学科门类,61个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共建“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

近5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奖 2906项,其中国家奖1021项。如红点奖2项,葡萄牙2016RoboCup公开赛冠军,第22届RoboCup机器人足球世界杯第3名,第十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第一名)等。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是全省高校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被誉为“工程师培养的摇篮”。

学校与中外企业、政府合作建立了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功能性离子液体动力电池电解液院士工作站、中德工业4.0促进中心、巢湖研究院等41个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

国际化办学历史悠久。1985年,安徽省和德国下萨克森州签订共建合肥联合大学协议,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奥、英、俄等国及台湾地区68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共有41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23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尼泊尔、老挝学生来校学习、实习。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示范校,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合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邮编:230601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4、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5、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二、中外合作专业

1、2019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中外合作专业合作培养具体内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网(http://www.hfuu.edu.cn/zs/)对社会公布的《合肥学院2019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3、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即学生因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时赴合作院校学习的,可以继续强化专业和语言学习后再赴国外合作院校学习,或者在国内按照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

4、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及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5、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三、美术类专业

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因此所有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将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我校专业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

四、四年一贯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发〔2014〕13号)文件,2014年起,我校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习地点在协议合作的高职院校,“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院校报考代码单列,新生入学后不得变更学习地点及转专业。

根据《合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合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合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合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格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具体详见《“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2019年招生简章》。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19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六、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合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本科),同时,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4、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不同类型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对口招收本科专业、“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等均予以标注。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风光


x

【报案平台】- 【区域合作】- 【广告合作】- 【公司介绍】- 【诚聘英才】- 【营业执照】- 【网站声明】- 【网站介绍】

投诉电话:010-60685631    投诉邮箱:chinazjzs@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号209室

高考、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计划、简章、重点院校、普通高校、民办院校、分数线查询—教育招生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公司主办    京ICP备13039119号-2    京公网备案信息1101160200054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导航

联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