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所在地:浙江省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zjczxy.cn

电话:0571-85076777 85076555 85076888 85076868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民革浙江省委员会与嘉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园区内已建成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等院校,与午潮山国家森林公园相伴,与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相邻,育人环境优良,教学资源丰富。

学院建有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信息楼、体育馆、学生公寓等不同功能的楼宇,图书馆藏书95.3万册,建有各类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校内实践基地。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杭州市国际商会等行业协会签有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与浙江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集团、海外海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万事利进出口有限公司、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等合作建有各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1家。

学院设有财务与会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和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实验实训中心和成人教育学院等,开设财务会计类、商务贸易类、经营管理类、应用语言类、计算机信息类、建筑工程管理类等六大类28个高职专业,其中会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财务管理》、《国际贸易操作实训》、《企业会计岗位综合实训》、《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具有一支整体素质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112人,其中正高职称23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79人,其中博士及在读博士7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成教、远教等在校生2600余人,每年培训学员5000余人次,形成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新格局,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求学需要。

学院主动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努力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加强内涵建设,强化质量意识,突出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办学特色,以财会商贸经管类专业为重点,应用语言、计算机信息、建筑工程管理等类专业协调发展,实现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办学32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3万余人,多次受到民革中央、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嘉奖,先后被民革中央授予“民革全国办学先进集体”称号,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民办学校”称号,被中共浙江省委综治委授予“平安校园”称号,被中共杭州市委综治委授予“平安示范校园”称号,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学院“党员之家”被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评为“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学院党委被评为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院以学生可持续发展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十分重视大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以及创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养成。在每年举办一届“大学生创业技能文化节”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会计专业学生在第四届、第五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软件技术专业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五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和组织奖;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生在浙江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在第四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知识赛浙江赛区中荣获一等奖;文秘专业学生在浙江省首届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中荣获公共英语组特等奖。

学院将坚持服务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学院的办学层次、水平、质量和效益,实现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新突破,努力把学院建成具有鲜明特色、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适应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基地,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家代码:13027。

第六条  学院办学地点:杭州市。

第七条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第八条  学院办学性质类型: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范围

建设工程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工程造价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汽车电子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空中乘务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证券与期货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互联网金融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财务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会计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统计与会计核算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工商企业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电子商务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物流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旅游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网络新闻与传播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商务英语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不限(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软件技术 技术 生物 思想政治(1门相同即可填报)

计算机网络技术 技术 思想政治 历史(1门相同即可填报)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历史 地理 技术(1门相同即可填报)

市场营销 思想政治 历史 技术(1门相同即可填报)

人力资源管理 思想政治 历史 技术(1门相同即可填报)

  

第十二条  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具体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按本批次(段)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全部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3.对于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区分名次,按名次先后依次录取。

  4.专业分数级差:无。

  5.专业加试要求:无。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收费规定,专业学费13000-15800元/年,住宿费1500-2000元/年,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及网址:

1.联系电话:0571-85076777;

2.传    真:0571-85076628;

3.E-mail地址:zs@zjczxy.cn;

4.院校网址:http://www.zjczxy.cn;

5.监督电话:0571-85076588。

6.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邮编:310023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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